我在使用用友T1进销存软件的T1钱流单据模块中碰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:
向供应商交押金,及押金退回的业务,能不能给个完整流程?
具体的情况如下:
一种思路是:交押金时:做“其他收入单”并且收款金额不录入,用来产生一笔应收账款挂账。同时做一个现金费用单,减少现金。收回押金:做收款单,并勾销其他收入单。好处是:既可以挂账平账,又能费用与收入相抵,不影响利润。问题在于单据生成凭证如何处理?特别是这个费用单,费用单可以不生成凭证吗?
OK,谢谢
那这样也可以。
费用单不生成凭证不影响结账的。
如果是财贸宝,只要不勾选项里的“必须所有业务单据都生成凭证”这一项,也不影响结账。
其他收入单生成凭证,修改借贷方为:借 其他应收款 贷 现金,收款单生成凭证时,修改借贷方为:借 现金 贷 其他应收款。费用单不生成凭证对总账也不会产生影响了。费用单不生成凭证影响业务、总账结账不?
您的思路是正确的。
费用单最好生成凭证,不然收入单生成凭证,财务那边的收入科目不是凭空多出一笔了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