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总账系统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如何反记账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已经反结转了,现需要反记账如何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反记账:总账——期末——对账(按快捷键Ctrl+H),总账——记账-恢复记账前状态
1.依次点击【总账】-【凭证】-【记账】,可以自定义记账范围,点【下一步】-【下一步】-【记账】即可;2.查看【总账】-【设置】-【选项】-【凭证】中,如果勾选了【未审核的凭证允许记账】,那么凭证没有审核可以直接记账;如果未勾选【未审核的凭证允许记账】,那么凭证需要审核后才能记账。当月损益类科目如有发生,可以在记账后再进行期间损益结转,结转后再对结转的凭证进行记账。注:文字太多,看着费劲--戳我查看图文并茂版【跟我学软件】教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