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总账系统T3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T3批量制单删除后怎么才能重新生成凭证?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T3批量制单删除后怎么才能重新生成凭证?我点计提折旧不能凭证?怎么解决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删除之后,重新计提折旧之后在批量制单也看不到的,只能在折旧分配表中制单。
批量制单删除了,但是还是鲁能重新计提生成新的凭证
1)若是计提折旧的凭证,可以在“处理”菜单下选择“折旧分配表”生成凭证。2)若是新增固定资产或者减少固定资产,可以到卡片管理中,选中该卡片,然后点击“处理”菜单中的“凭证”生成需要的凭证。3)若是固定资产原值增加或者减少变动,可以到变动单管理中,选中该记录,然后点击“处理”菜单中的“凭证”生成需要的凭证。4)如果不与总账连用,或者不需要制单,则可以把这个选项取消。不过即使取消了这个选项,在12月份进行月末结账的时候,仍会有这样的提示,则需要在“批量制单”中把要生成凭证的记录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