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财务报表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按照增值税2016 36号文,“应交税费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按照增值税2016 36号文,“应交税费”科目下的“应交增值税”和“未交增值税”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在“其他流动资产”反映,那贷方余额是不是还要在“应交税费”里反映啊?这两个项目的公式分别怎么设置啊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具体公式都是自己设置的,点击公式进入,自己选择要取的科目是什么,没有设置好的
这是报表的流程,我要的是具体的公式
http://service.chanjet.com/zhishi/53902ec1f8b169a8326adb3a参考这个文档
只说了报表总的数据怎么取数,具体公式怎么设啊
如果您不熟悉公式设置,可以先参考一下视频:http://service.chanjet.com/hall/type?id=5271d75af8b1692a7788f0b6&level=2
其他流动资产取科目的借方余额,应交税费取科目贷方余额
就是不会写公式啊,这两个科目要是有借方余额就要在“其他流动资产”反映,如果有贷方余额就在“应交税费”里反映。这公司怎么设置啊,麻烦老师详细教程发来
这个文件,没看到有这个方面的描述呀?
直接编辑公式进行取数,根据您实际情况编写取数公式即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