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工资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工资计税能做区分吗?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场景:个人取得的工资、薪资所得,月应纳税所得额2500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,超过2500不足4500的,减半征收个税,超过4500的,全额征收,这部分主要是针对部分残疾人执行。这个在工资系统中如何做到呢,具体怎么做呢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你好,您的情况建议您设置两个工资类别,一个是正常人的工资类别,在个税的税率中不用修改,一个是残疾人的工资类别,在税率表中将2500到4500这个区间的税率调整为正常税率的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