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核算管理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T3标准版11.0单独存货核算,2017录入2018年的单据可以吗?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客户单独的存货核算模块,2018年没有新建年度帐的情况下,在17年12月录入了18年的单据,单据日期更改为2018.1.1号。如果这些单据不删除,我可以直接结账,新建年度帐,结转数据吗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好的谢谢
您好!可以的。这些数据会被正常结转过去,作为18年的数据。
但是要注意:单核算模块:可以录入采购入库单、销售出库单、产成品入库单、其他入库单、其他出库单、材料出库单,单据填制好保存后不用审核,年结后会自动转到18年度,其余单据不可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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