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核算管理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客户多付了0.2元,请问在核销时怎么做平?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这单只是有0.2未核销,显示的也是未核销对吗?因为客户多付了0.2元,请问在核销时怎么做平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实在抱歉,后来找不到您这个回复了,谢谢您又补充回来。是这样的,只能用其他方案变通处理,比如说,做个其他应收单,做0.2元,这个收款的0.2去跟这个其他应收核销。具体生成凭证后,要调到什么科目,还可以再调账。
那多给金额的怎么核销?
我今天试一下,然后回复您
试过了,客户多汇的不行,少给的填在那里就可以是把0.2元填入折扣金额那里?
您好!核销的时候,填入折扣金额那里栏目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