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核算管理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取消暂估成本处理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做了暂估成本处理后,可以取消吗?如何取消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您好!当您在做了暂估成本处理之后,发现数据有录入错误,需要反操作的话,请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:1.点击【核算】-【核算】-【取消单据记账】;2.在弹出的界面右侧【单据列表】中勾选【红字回冲单】和【蓝字回冲单】,【确定】;3.在过滤的单据页面,选中需要取消操作的单据,点击【恢复】,取消暂估成本处理操作就完成啦;注.如果您要修改发票的话还需要在采购模块删除采购结算单,具体操作为:在【采购】-【采购结算】-【结算单明细列表】找到结算单据,双击点开之后删除这张单据,然后找到对应的采购发票,【弃复】之后就可以修改发票,重新结算即可。
结算单中找到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