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工资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T3工资项目公式设置了一个自定义项,部分记录不能核算到代扣税项。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工资项目公式中增加了一个自定义的实际应付合计,公式如图,工资变动中的实发合计金额是正确的,到实际应付合计中就有部分不能核算到代扣税的金额,这个是什么原因?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那就没有问题啊,建议您联系您的服务商让他提交支持网,让我们后台工程师帮您查看下
对应工资项目是实发合计
工资——业务处理——扣缴所得税,这里面有个对应工资项目
代扣税吗,代扣税是减项,也是改不了的
您看下您的交税项目是什么
实际应发合计已经是其他了,还是一样的情况
实际应发会计
还借款是其他,实发合计是增项改不了
实发合计是系统固定项目,不能修改
是的
是的
哪两个项目,实发合计和还借款吗?
您好,您把这两个项目类型都设置为其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