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初始化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:
供应商并户
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:
T311.0 财务供应链一体化。分别有A和B两个供应商。财务和业务都引用过这两个供应商做过单据。现在发现这两个是一家。想把合并到一起。请问如果我现在执行A并入到B操作。对引用过A供应的凭证、业务单据可有什么影响?谢谢。
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?
若您要操作数据库,请务必备份操作
建议执行完再并入到B。不然单据没有办法下行。除非在数据库表把A都改成B。
比如A做了一个到货单,入库部分了,还没全部入库,怎么处理?
那供应链如果有A没有执行完毕的单据呢?
您好!使用过的业务单据还是显示以前的A。您只需要把余额,财务还有业务余额调出到B就可以了。以前的单据改不了。